最近在看法国“你知道什么”系列丛书中的《城市规划方法》,很震撼。第一章的名字就够酷:城市规划与权力,后面的引文是第一章开头部分。
弗朗索瓦兹.肖艾和皮埃尔.梅兰合编的《城市规划词典》对“城市规划”一词提出了以下双重定义:
“城市规划和城市整治是有意识的干预,因而也就是实践(及行动)。城市规划和城市整治也就是实施,即落实、履行、做法、应用、与现实进行对比、踌躇,由此产生的是经验而不是知识。”
这个定义将教育与专业经验截然分开。它及时地提醒我们,城市规划既不是一门科学,也不是一门技术,因此不可企求它存在着一种内在的严密性,足以证明预定解决方案的选择正确,因为它也难免由此推断,这种实践可以简化为一种城市形式的布局艺术。
人们可以对城市规划进行更深入的理论分析,但是为此必须同意将它作为权力行为来研究,以便理清政治管理上的决策、意识形态和专业实践经验各个范畴之间的关系。
然而,在有关城市规划的文献中,作者们对权力一词十分忌讳,他们或多或少地利用一些规范的措辞巧妙的绕开它。“应该”就是一个常用词,但是很少指明谁应该做以及为何他应该做。
我一直期望自己从事的职业是科学的,或者至少是门技术,所以感情上很难接受这段文字。不幸的是,根据工作以来的体验,我不得不承认,他说的基本是事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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